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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14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期将组织评选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据悉,今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本次评选采取“校校参与、市县(区)推荐、省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2023年5月20日前,学生自愿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或《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学校、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6月10日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2023年6月30日前,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表彰并颁发证书。
省教育厅明确,各地市要统筹考虑推荐名额,科学分配到各县(区)和学校,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