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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是《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实施首日,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不少电动车未悬挂号牌。 图为一辆电动车不但未悬挂号牌,乘客也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本报记者 葛兰 摄
本报记者 葛兰 摄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今后,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那么你的电动车挂牌了吗?新规实施首日,有什么新的变化?街头情况如何?4月1日,记者在街头进行了走访。
政策解读
电动自行车挂牌后才能上路
《规定》中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且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今后,这类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规定》明确,陕西全省统一使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简称电动自行车平台)办理登记管理业务。有需求者,可在微信里搜索公众号“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点击下方“业务办理”,填写资料,即可预约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挂牌网点。
支持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规定》支持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凡通过带牌销售申请注册登记的,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需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提交个人信息和安装号牌的车辆照片、缴纳工本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后,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电子行驶证。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行驶证;审核未通过的,系统告知原因,经补正后再次审核。
通过预约申请现场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注册登记部门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和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需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如果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或者丢失的,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换领。
街头走访
■时间:12时许地点:东二环长乐公园挂个“另类”黄牌匆匆驶过
由南向北的慢行道上,电动车络绎不绝,三三两两结伴驶过。据记者统计,5分钟过去了42辆,只有三辆未挂牌,其中一辆是改装车,还有一辆是挂了假牌子的电动车。挂了牌子的车,只有五辆蓝牌,其余都是黄色牌子。
“东风01248”,黄色带黑框的大牌,装在一辆类似摩托车的电动车尾部匆匆驶过。要不是特意观察,还被身边的路人大声读出来,真看不出车牌有啥问题。
一位正在公园门口推着电动车的男子告诉记者,很多挂不上蓝牌的车都挂了黄色的临牌,费用也不贵,也就花了五六块钱工本费。记者注意到,西安街头的电动车即便是挂了牌的,也有很多是外地牌照。
■时间:13时45分地点:黄渠头地铁站会按规定尽快去办牌照
附近居民都把电动车停在地铁站旁边的人行道上,然后再乘坐地铁去更远的地方,返回时再骑走。记者在这个临时停车场,细数一遍,有31辆电动自行车,其中6辆未挂牌。
记者在这里观察了20分钟,交通秩序较好,但是依然能发现不少未挂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其中也有部分超标电动车。
“从小区到地铁站也就几百米,主要是小区院子大,住的地方距离大门步行就要十分钟,特别不方便,所以才买了车,图个方便。”对于为何没有挂牌,市民程先生说,他从2021年买了电动车到现在就一拖再拖,迟迟没去,现在有了规定,会尽快去办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