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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截至8月底,全省三级法院先后出台980项便民利民具体举措。9月27日下午,陕西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推出6个方面10条措施,涉及为民司法、减民诉累、护民安康、保障民生、解民难题、便民诉讼等内容。
在司法为民方面,在全省法院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统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解决城乡不同地区、案件不同类型的赔偿标准不同问题,让群众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同等获得感。
率先在省法院开展诉讼费退费清理工作,及时足额为诉讼预缴费的胜诉当事人退还费用。推进诉讼费缴纳、诉讼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持续优化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费和票据申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涉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犯罪,跟踪指导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让群众有持续的安全感。
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模式,推广“红领巾法学院”教育实践,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平安校园、和谐家园建设。
督导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三秦飓风”系列执行行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重点案件执行力度,完善联动机制,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案件挂牌督办,解决一批有案不立、久审不结、久拖不执案件。
为了优化“畅通无阻”立案渠道,将完善窗口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立案方式,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上门立案,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立案服务;用好“一号通办”12368服务热线,推广“一网通办”系统应用,整合应用多元调解、律师服务、道教一体化、司法鉴定等平台功能,实施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公开和开展诉前鉴定试点,为群众提供集约化智能化的高质量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