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与知识
乒乓球台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0.76米,中央有一垂直的球网将台面分为两个大小相等的台区。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合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球拍大小、形状、重量不限,但板面覆盖的颗粒胶厚度至多2毫米。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球重2.7克。球应用赛璐璐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或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先得11分者为胜,如10平后,则先多得2分者为胜。赛区空间应不少于14米长、7米宽,4米高。
国际乒联公布经今年四月萨格勒布代表大会通过的发球新规则。在公布新规则的修改条文的同时,对实施新规则的目的和条文作了解释。与此同时,国际乒联在网站上用中国乒协制作的录象VCD、照片以及电脑图象作了说明。录象CD中包括孔令辉、王楠、牛剑锋等的无遮挡发球。在照片显示无遮挡发球的运动员是朝鲜运动员金云美、中国运动员孔令辉、日本运动员松下浩二和克罗地亚运动员普里莫拉兹的反手发球。中国运动员牛剑锋的正手和反手的下蹲发球。白俄罗斯萨姆索诺夫的正手高抛发球。电脑图象表达了发球时身体的任何部分和服装等都不能进入虚拟的三角形区域的概念。经国际乒联代表大会2002年4月5日批准,将于2002年9月1日生效的新发球规则:
2.6合法发球
2.6.1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6.2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台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2.6.5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5.1如果没有助理裁判,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化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将进行警告,不罚分。
2.6.5.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论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均判接发球方得1分。
2.6.5.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接发球方将被判得1分,无需警告。
2.6.6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于执行。
新规则的目的和解释
新发球规则的目的是使规则本身更清楚而且更容易解释。其目标是使乒乓球的发球变成使接球方始终能够完全看清楚的、一项“开放的”技术。
国际乒联裁判员和裁判长委员会将把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发放给所有的国际裁判员,以保证规则运用的一致性和更好地领会新规则的精神。
与此同时,国际乒联正在向各国家协会下发完整的解释材料包括文字和音像的形式。
为了使发球运动员保证符合新规则,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不持拍手(发球中的持球手)及其手臂向上抛球后,要立即放到边上去。也就是说,不持拍手臂不能置于球与接球方之间的任何地方,必须置于接球方看球的视线之外。在附件中的幻灯片演示和连续录像动作及图片中对这一点有说明。
2.如果发球方能想像出球和两个网柱连线、向上到头部高度所形成的三角区,那么,发球员在开始向上抛球后,身体或服装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进入这一区域(或在这一区域停留)。这可以保证球与接球方之间的规定区域没有遮挡物。这是使发球合法化的简单方法。
3.现有发球需要稍作改进。正手发球时,运动员要学会最快速度地把不持拍手拿开,才能发出合法的、开放的、清晰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