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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检察院驻安委办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监督检察作用,3月9日、10日,高陵安委办第二督导组对姬家街办、崇皇街办、区住房和城乡建社局、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高陵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由区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局组成。
督导组成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围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安全监管对象台账建立及动态更新情况;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情况;疫情后复工复产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值守情况等方面对各街办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打分,并及时向各单位下发督查告知函,要求各街办成员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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