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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鄠邑区市场监管局科所联动,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市、生鲜店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排查,发现辖区部分经营户存在使用改变生鲜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切实保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了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宣贯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发放告知书等方式,要求市场开办方和销售者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等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等设施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换,一律停止使用“生鲜灯”,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今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密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