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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市级五部门联合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11月9日,市级联合督导检查第四督导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韩莉萍带领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相关检查组成员,对鄠邑区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鄠邑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区教育、卫健、民政、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鄠邑区新农投大厦机关单位食堂、东关初中、鄠邑区人民医院食堂、地华水岸新城幼儿园、荣华养老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各单位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过程管理、食品留样、明厨亮灶建设等情况,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下一步,鄠邑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联合各集中用餐食堂主管部门,按照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继续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学校、养老机构、医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保障集中用餐单位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