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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公安鄠邑分局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参战民警放弃休假,昼夜奋战,严管严控,为全区人民欢度春节营造了安全祥和的环境。期间,共办理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72起,行政拘留19人,罚款54人,扣缴烟花爆竹780箱。
一是强化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工作。1月20日以来,分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副区长、公安局长王庭渊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将禁燃禁放列入分局中心工作,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1月31日、2月1日,王庭渊同志连续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大力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各单位通过微信、抖音短视频、手机短信、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宣讲、张贴宣传告示、微信传发《告别烟花爆竹共度文明春节倡议书》等方式,展开全方位、立体式、不间断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禁放政策,认识到燃放烟花炮竹的隐患危害,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期间,共张贴禁燃公告1600余份,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104000余份。
三是多方联合,全面管控肃清源头。春节前夕,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禁燃区内逐门店地毯式检查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收缴、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置,从源头上禁止销售。从除夕开始,分局机关60名警力支援城区派出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按照网格化巡逻方案在辖区巡逻、宣传、督导禁燃禁放工作,每天在街道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沿街商铺等重要场所和路段进行巡逻,对禁燃禁放工作加大警示震慑力度。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1299余人次,社会力量2000余人次。
四是加强督导,确保禁燃成效明显。按照工作要求,分局成立由治安管理大队及督察大队、法纪科组成的禁燃督导小组,从除夕至初七,对禁燃工作进行督导,并发出通报。各辖区派出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违反禁燃禁放禁售禁运的采取雷霆手段,严厉打击,顶格处理。春节期间鄠邑区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