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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切实加大《条例》宣传和贯彻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自3月份以来在全区范围扎实开展化妆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照《条例》规定,围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化妆品等13项整治内容,对辖区化妆品销售、美容美发、宾馆、游泳馆等场所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审查发布化妆品广告以及涉及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化妆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6家次,立案查处5起。
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讲、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小程序等形式,不断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用妆进社区”等科普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70余人次,广泛营造化妆品监管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区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为期百日的集中整治,精准掌握了全区化妆品监管底数,达到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秩序、锻炼监管队伍的目的。下一步,将以开展“服务十四运·奉献我的城”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 “铁拳”执法行动,深入推进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不断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为“十四运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