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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项督查的通知》以及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所全面协同区委组织部完成迎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督导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副处级调研员李正民与国有资产管理所相关人员配合第一督导组副组长、市国资委企业党群处副处长冯建玮一行,对临潼区城建集团、区商贸总公司、区第二自来水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党委及所属企业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党建资料等,对被检查企业党建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城建集团党委工作亮点、区商贸总公司党建工作资料规范、第二自来水公司党建氛围良好等提出来认可和表扬!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要求国有企业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融合生产经营、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等工作统一起来,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不断增强区级国有企业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引领和保障国有企业在谱写临潼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