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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陕西全省群众迫切购药需求,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近日在对省内批发企业药品储备及药品流通环节保供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助力做好疫情防控用药械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提出六项举措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用药械保供工作。其中提到要挖掘地方优势,增加陕西省同类药品供应。同时,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全省疫情防控用“四类药品”生产企业和品规名单,拓展疫情防控用药械的范围,推荐使用功效一致的疫情防控用“四类药品”在产本省药品,并对小儿清热感康口服液、炎热清片等52家药品生产企业225个分别具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感冒”功能主治的品规进行公示。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加强这些品种的生产,保证质量,为防控作积极贡献;药品流通企业要积极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强化陕西省“四类药品”货源调配,做好替代产品的储备,确保市场同类产品的供应;各市县区局要加强指导督导,帮扶流通药店尽快上足这些产品。
《通知》要求,各零售店要在鲜明位置设立专柜,将各种“四类药”进行专柜集中销售,给广大群众以明确货存信息。“陕药通”要掌握各类信息,及时调拨,保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