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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2021-12-29 09:07  西安日报

12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将于1月1日开始网上提交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留意转入、转出时限及具体要求。

据了解,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转考时机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在籍考生到达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要求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记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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