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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多省份标准且在企业开展广泛调研后,陕西每人每年疗休养标准不少于2000元。日前,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加强陕西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指导并鼓励全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陕西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权益保障部部长杨景龙介绍,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职工和农民工都可参加职工疗休养。其中劳模工匠及优秀职工,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作业职工,患职业病的职工和工龄长、年龄大的职工会将优先考虑享受福利。
杨景龙表示,倡导的职工疗休养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为主,以心理咨询、健康养生等有益职工释放工作压力,调节心理的集体文体娱乐活动等方式方法为辅。各基层工会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组织到省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美丽乡村等开展短期休养休假活动。
根据《意见》,最终确定疗休养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2000元。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人员疗休养的费用在职工福利费中全额列支,不足部分可用工会经费补充。
职工疗休养地点原则上以省内为主,为满足职工多样化疗休养需求,也可向省外安排拓展。省内疗休养活动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得抵充国务院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出省疗休养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时间。(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王雯静 储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