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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9月14日上午,灞桥区司法局召开了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会。灞桥区司法局副局长赵莹、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李琳、第六检察部主任马琳,区法律援助中心、辖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参加了会议。
会上按照《灞桥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随机抽取截至目前已结案的140件法律援助案件,重点从法律适用、装订顺序、办案程序、办案效果四个方面采取互评打分,“一案一评”的方式进行评查,本次评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邀请区检察院进行抽评,并对案件进行点评。区检察院认为案卷装订规范,程序完善。从评查的结果来看,优秀案件103件,其余均为合格案卷。
最后,赵局长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要以群众的事情无小事为工作宗旨,积极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做好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在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中,要做到工作记录、工作台账规范、详实,确保在第一时间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帮助服务。三是积极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对需要提供支持起诉的案件,要安排案件代理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支持起诉申请书,并优先承办,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区司法局将充分利用“智慧法援”信息管理平台,从案件申请到受理、指派、结案、进行全程追踪,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五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电子化管理,要求各所在结案后30日内将电子案卷上传“智慧法援”系统,经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格后归档留存。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司法局将通过案件旁听、案件回访、案件督办、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辖区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