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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灞桥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9月7日上午,灞桥区司法局召开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业务培训会。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勉、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辖区各律所、法律服务所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并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卷归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张局长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各所要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法律援助服务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优质的服务理念。做到“应援尽援、答疑释惑”;二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时,遇有当事人需要法律服务而又付不起费用时,应主动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并协助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事宜;三是要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案件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集体讨论、研判、分析案件法律关系,理清办案思路和关键环节,各所在指派办案人员时,应根据具体案情及办案人员的业务特长,合理分配,努力实现“应援优援”。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采取随机抽查、案件质量回访、案件评查、案件旁听等形式,从案件承办人员的代理意见、代理技巧、法律效果以及受援人意见等多个方面进行测评,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