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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高标准完成碑林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有效落实市区两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8月10日下午,碑林区组织召开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通报碑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碑林区无废城市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区政府副区长张武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局长郑伟杰,区政府办等18个区级部门和8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区政府办副主任王彦斌传达学习了《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的函》的文件精神。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局长郑伟杰汇报“无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通报“无废城市”工作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具体工作。重点围绕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照职责分工开展主题宣传;认真做好考核评估和“无废细胞”创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力推进碑林区“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及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几方面提出重点任务要求。
最后,张武副区长围绕扎实推进碑林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吃透任务要求。深入发掘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无废城市”建设特色亮点,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做出此项工作的碑林特色;二是做好统筹,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好本部门去、本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在本行业、本领域宣传“无废”理念;四是积极创新,抓好“无废城市”考核工作。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考核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抓好落实,确保碑林区在全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中走在前列、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