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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服刑意识,提高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质量,提升矫正教育学习成效。近日,长安区司法局郭杜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节后首次集中教育学习,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相关内容。
会上高林娜所长讲解了《民法典》中贴近工作生活的相关法条,以社区矫正对象身边常见的行为为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不仅要奉公守法,更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随后通报了春节期间手机定位抽查情况,对一名私自越界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着重就《社区矫正法》第二十条、《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领学,要求收假收心,严格落实监管规定。最后强调本年度报到、电话汇报、手机定位、学习劳动、请销假等日常监管要求,时刻警醒自己,从思想深处绷紧法治弦,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了解日常表现情况。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感触颇多,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法》中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遵纪守法,早日成为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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