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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药品非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购销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从以下四个方面扎实开展零售药店购销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结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切抓好零售药店购销环节质量安全。各市场所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对本单位药品购进、销售、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存在管理漏洞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结案12起,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公示、扣除企业信用等级评分等惩戒措施,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以医保高值药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查是否存在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管理为重要抓手,督促企业人员管理培训制度有效落实,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科所队密切配合,履行移交手续,基层监管所与驻地公安派出所,执法大队与公安分局实现无缝对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与公安灞桥分局联合行动2起。
四是举一反三,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重点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为企业的守法经营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下一步,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将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督查企业尽快整改。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与效率,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