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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下午,根据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处处长带领市“节约型机关”验收小组一行5人,对长安区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务用车管理科相关人员陪同检查验收。
首先,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从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严格考核目标等方面对长安区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进行了汇报。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处处长在听取了汇报后,对长安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给予肯定,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抓好落实。二是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短板,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务实高效。三是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四是加强宣传,做好机关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接下来,市检查组按照“节约型机关”验收标准对长安区7家单位创建资料进行审查,对创建资料中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后,市检查组对长安区区委党校及区水务局机关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区委党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处处长就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指导。
在区水务局检查了雨水回收桶、太阳能路灯、绿色喷灌系统、节水器具、新能源充电桩等节能措施,从持续发展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中心将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把创建工作成果持续运用到日常节能工作中,加大对节能工作的各项投入力度,加强全区协调联动,全面提升长安区节能管理整体水平和能源资源使用效率,为我市实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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