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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为全面督导落实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相关措施要求。11月18日,生态环境新城分局由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俊呈带队,现场检查了陕西华山胜邦塑胶有有限公司、西安西北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西安蓝星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建科门窗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鸿通源汽车服务中心涉气工业企业,上述企业能按照应急响应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配合交警新城大队在公园南路设点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共检测车辆35辆,其中柴油车5辆,检测车辆均达标排放。
持续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测,共抽测5台机械,未发现超标机械。
下一步,新城分局将对辖区涉气工业企业,移动源检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应急响应期间控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