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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法〔2016〕81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等文件要求,已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9月7日下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组织区水务局、甘亭街道、玉蝉街道、景区管理局等11家涉及污水处理设施站点的单位在我局4楼会议室召开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证办理的推进会。
首先,综合科科长强调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性,学习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了环保责任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污控科科长明确了需办证的污水处理设施清单及办理要求,明确了办证时间节点。确保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随后,排污许可证负责同志向各单位详细讲解了办证流程,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了鄠邑区污水处理设施填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