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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24日上午,区住建局装饰站协调渭北办召开在建装饰装修项目管理专题会议。
区住建局装饰站副站长付忠林就办理装饰装修项目流程做了说明,按要求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持相关资料到临潼区住建局装饰装修管理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开工。
装饰站站长韩亚辉提出要求:一、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坚持文明施工、质量合格、安全实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施工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鼓励采用节能、节材、节水、防火、环保的建筑装饰装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装饰装修活动。
会议最后,渭北办负责人杨文通要求: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立即停止施工,着手办理施工手续;未开始施工的装饰装修项目,提前办理施工手续。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实施装饰装修工程。
(住建局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