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1〕10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城区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于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过“紧日子”等系列要求,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单位名单
1.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2.西安市新城区妇女联合会
3.西安市新城区党校
三、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0年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是否健全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会计制度,是否存在账外设账或公款私存等行为;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合规等问题;单位财务报表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编制虚假报表等行为;单位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情况以及有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其他事项。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21年8月11日起至9月20日结束。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29-87437316
联系人:新城区财政局绩效和风险管理科 陈虹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