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10月23日,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钟楼小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了关爱老人骨骼健康——骨密度筛查义诊活动。 本报记者 代泽均 摄
10月23日,陕西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由省政府颁布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细则,并通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 10 个月来,我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8万个,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3万余张,全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医养康养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全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8万个
截至202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1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0.5%,超过全国平均值,已经步入中度老龄社会。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8万个,其中养老机构85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68万个,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分别覆盖93.8%的城市社区和82%的行政村;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3万余张,其中护理型床位6.56万张。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引导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戈养年介绍,省政府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这是我省首次制定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政策,落实了具体实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制度框架、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基本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惠秦养”平台提供全要素养老服务
今年1月1日起《陕西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这是我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实施10个月来,省民政厅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供给、提升要素保障等六个方面展开工作。
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18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发展养老服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将163个养老服务项目推送进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管理。建设“智慧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和面向服务对象的“惠秦养”移动平台,提供全流程、全要素养老服务。
完善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体系,下放待遇标准制定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水平。编制8本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并向全省养老机构免费赠学。持续开展“千人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将家庭护理知识向社会公众推介。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 重点做好养老惠民六项实事
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方面,按照构建兜底供养、普惠供给、多元保障“三位一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重点做好养老惠民六项实事:一是建设1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完善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推动建设300家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三是提升改造4000张护理型床位,强化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四是对1.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五是发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效益,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六是发布民政部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22项,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做好适老化建设
省住建厅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大适老化设施建设力度,将加装电梯、养老应急呼叫器、无障碍的盲道(坡道)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适老化设施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截至目前,在城镇老旧小区中累计加装电梯800余部。
会同省体育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积极推进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完善社区、公园健身服务功能,努力解决群众身边健身设施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做好适老化项目建设,加大在日间照料中心、加装电梯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项目督导检查。(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