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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52场)上获悉,西安对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调整,按照“谁划定、谁调整”的原则,坚持梯次推进,由轻及重,由点到面,规范有序调整防控措施。
其中,封控区、管控区的调整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近14天该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二是该区域内最后1名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如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的密切接触者确诊后,该区域有新增的密切接触者,则解封时间以新增的密切接触者转运时间重新计算。三是解封前2天,该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封控区满足以上3个条件后,由社区(村)向街道办(镇)提出调整申请,街道办(镇)进行初审后向区县、开发区指挥部提交申请,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后,各区县、开发区宣布调整管控措施。
管控区满足以上3个条件后,由街道办(镇)向区县、开发区指挥部提出调整申请,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后,各区县、开发区宣布调整管控措施。
防范区的调整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区县、开发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满足这个条件后,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