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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引起疫情传播 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2022-01-07 19:04  群众新闻

1月7日,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9场)。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殷浩表示,当前,在全市市民群众共同努力下,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良好,各项封控管控措施得到落实。在全体市民群众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下,进一步有效地防止病毒社区传播的可能。全市核酸采集工作有序高效,但期间,也出现了极个别未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的情况。

近期疾控部门发现,全市现有确诊病例中,有11人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日之间,未按通告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上述人员依法开展调查。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核酸筛查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全体市民有接受核酸检测的法律义务,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故意隐瞒病毒感染症状,逃避流调溯源调查等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直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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