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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放在警示牌下
8月3日上午,国际港务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电动车停放新规实施以来西安第一张罚单。8月4日,记者走访西安多个小区了解到,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1日起实施后,各小区依旧存在电动自行车入门入户、充电设施不够用等问题。
8时30分,记者在南二环邮政小区看到,这里的房屋都属于多层住宅。小区大门的入口处,有一个警示牌上写着“电动车决不能入楼入户、违规飞线充电、停放在楼梯间,违者依法处罚”。记者走进单元楼内却发现,一号楼和二号楼内的楼梯间都停放了电动自行车。
采访中,一位女士正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从楼里推出,她说:“小区内有车棚,也可以充电,我是因为就住在一楼,就会把车推进屋里充电。”当记者问到会不会担心安全问题时,该女士表示:“充了这么久,一直都挺安全的。”在小区院子里,记者看到有住户竟从5楼的自家窗口扔出插线板,从“天”而降的电源暴露在室外。小区内其他居民告诉记者,“很多都是这么充电的,从自己家拉线,经常能看见。”
在小区车棚里,一位管理者告诉记者,智能充电设备安装不到20天,充电设备可供32辆电动车同时充电,但是平时来这里充电的人很少。
在碑林区白金广场小区,记者观察近20分钟,发现这里大部分的电动车停放在通道处或小区院内。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一部分居民觉得比较方便,另一部分居民觉得车棚较小,其中的充电设备也仅能容纳10辆电动车同时充电。
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与具体实施,在记者走访调查中,发现很多居民和小区工作人员都有所了解,但具体的实施和管理难度比较大。在文艺南路的文南小区,楼梯间明显贴有“不得停放电动车”的警示牌,以及具体停车地点和实施办法,但仍有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里。
市民贾女士表示,《规定》的实施不该只是一张纸,也不是某一方的责任,政府制定、物业管理、居民自觉,三者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践行该《规定》。(文/图记者葛兰实习生贾雯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