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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社保、收入分配、养老金等将迎来六大变化

2021-07-13 09:0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题:未来5年,社保、收入分配、养老金等将迎来六大变化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姜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对完善社保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有不少政策性突破,社保、养老金、工资收入等方面未来5年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变化一】社保:待遇水平将稳步提高

社保待遇连着老百姓的救命钱、养老钱。规划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定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之一。

规划明确,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人社部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0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增长到2900元左右,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686元提高到1506元。今年职工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上涨待遇近期发放到位,按照规划要求未来有望继续上涨。

此次规划还提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一系列新举措,都将持续提升社保的“含金量”,让民生保障的底线兜得更牢。

【变化二】收入分配:“提低扩中”缩小差距

围绕“十四五”期间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这一要求,规划分类别、分情况作出一揽子政策安排。

例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

事业单位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探索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等等。

规划还部署,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专家表示,这些安排体现了一个总趋势,即未来几年政府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和指导,并通过“提低扩中”缩小收入差距,让更多普通人的“钱袋子”鼓起来。

【变化三】养老金: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这一规定将在“十四五”期间有所调整。

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这些都是国家为了确保养老金收支平衡打出的‘组合拳’,是我国老龄化背景下的必然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估算,“十四五”期间新退休人数将超过40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将净减少3500万人。

郑秉文说,适当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缴得多,退休金领得多,对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制度的可持续性都有利。

专家表示,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影响不大,主要影响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后者完全由自己缴费,按最低年限缴纳很常见。最终提高几年,还需根据我国劳动者的平均就业年限等研究确定。

  【变化四】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外卖骑手等将不再“裸奔”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长。2020年,共享经济提供服务人数约8400万人。但是按照现行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与从业单位之间属于非稳定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保障。

针对这些痛点、难点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制定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及时补齐保障短板,健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制度,既有助于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和群众收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表示。

按照相关部门部署,下一步将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为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与工伤保险待遇总体一致的公平保障,让外卖骑手等不再“裸奔”。

【变化五】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工伤保险:实现广覆盖全部纳入

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这是此次规划提出的又一新要求。

据了解,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最初并不包括在其中,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主要由民政部门参照相应条例给予抚恤和优待。

不过,抚恤和优待的保障情形相较工伤保障范围更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工作岗位猝死或者患职业病等,工伤待遇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推动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近年来人社部积极支持鼓励各地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将公务员整体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其余省份的部分地市也开展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

按照规划,除实现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全覆盖,我国还将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20年末的2.68亿人提高到2025年的2.8亿人。

【变化六】劳动者休息权益保障: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针对企业超时加班、恶劣天气强制出工等问题,规划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并专门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进行治理。

“随着非标准劳动关系越来越多,亟需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等作出更加周密科学的安排,维护劳动者权益。”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说。

多位专家认为,应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按规定合理确定日最长在线时长或者工作时长,安排工间休息。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基本权益保障。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幅,快递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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