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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省政府网站传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39个体育公园。开展全民健身最佳赛事评选,打造群众体育赛事“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到2025年,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优先规建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
实施意见指出,启动本地区健身设施和可用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全面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使用情况,摸清健身设施短板,为制定补短板方案提供准确决策依据,今年5月底前完成。
系统梳理本地区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7月底前完成。
聚焦本地区群众就近健身需求,开展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明确各年度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设施,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今年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五”新建或改扩建39个体育公园
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平疫、平灾复合改造。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交桥下、老旧厂房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或装配式健身馆。“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39个体育公园。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并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归属和用途。
打造群众体育赛事“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
结合“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的“社区运动会”,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群众联赛。开展全民健身最佳赛事评选,打造群众体育赛事“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将居家健身纳入健康陕西行动,积极推进居家健身促进计划。鼓励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鼓励体育明星、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普及健身知识,提供锻炼指导。(记者 赵明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