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预防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10月12日,洪庆司法所联合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邀请省人大代表刘芳贤参加司法所组织的10月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学习。
会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身份核实,现场签到,严格按照监督规定实行,做到百分百不漏管不脱管。
会议中,首先检察院高主任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清楚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同时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汇报沟通。之后省人大代表刘芳贤希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改造,只要努力改正都是好同志。最后司法所所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各项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报到、请销假纪律,按要求落实电话、当面报告和思想汇报,严格遵守禁止令等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警醒自己,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教育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观念和服刑、改造意识。下一步,洪庆司法所将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学习,严防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