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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给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营造良好发展氛围,2023年8月30日,区产改办与区法院联合召开灞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暨涉农纠纷专项诉源治理工作培训会。
参会的有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贺宏钢、区法院副院长李小鹏、各街道分管领导、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以及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50人左右。
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分管领导分别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涉农纠纷专项诉源治理反面对培训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
区法院针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诉源治理工作,解读省高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答疑解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方面的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从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要义、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发展集体经济的关键要素、灞桥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与成效、灞桥区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举措等五个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街道、各村参会人员要按照培训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辖区涉农纠纷问题开展专项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化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纠纷及重复身份成员去重工作,规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分配工作、全力推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收益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灞桥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