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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149名督学正式上岗

2023-04-14 10:32  长安区人民政府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一支高水平教育督导队伍,推动长安教育高质量发展,4月12日,长安区召开第一届特约督学第四届督学聘任暨教育督导工作会,向149名来自部门、街道和区教育机关、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学颁发聘书,副区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梁文辉出席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第一届特约督学、第四届督学聘任名单和15个督学责任区划分区域,为特约督学、专兼职督学和责任督学代表颁发了聘书,为15个挂牌督导责任区进行了授牌。长安一小、长安二初分别代表新聘督学和接受督导学校作了发言。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督导实效,督教育优先发展、质量提升、教育公平、师资建设、“双减”落地,为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迈进贡献力量。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发挥主动性,忠诚履职,不辱使命;要严格执行教育督导和督学管理规定,讲政治,讲学习,讲方法,讲技巧;要认真落实重点督导任务,充分发挥督导作用,用高水平督导促进高质量发展。

聘任会后,邀请陕西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陕西省教育督导学会会长、国家中小学评估专家席建中对新聘督学及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业务培训。

据了解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经过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审查遴选、对外公示、研究审定等程序后,聘任长安区第一届特约督学45名、第四届督学104名(专兼职督学29名,责任督学75名),聘期为三年。特约督学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组成;督学主要是从事教育管理或者教育教学研究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遴选,本科以上且从事教育研究10年以上70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2名。为强化督导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新聘任督学作用,区教育局制定了“两个办法”(督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印制了“两个手册”(教育督导工作手册、优秀督学案例汇编),明确了“六个一”工作制度(每月入校督导至少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撰写一篇督导案例、每学年递交一份述职报告、每学年协调解决一件问题、每学年表彰一批优秀督学),安排了“四项重点任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估)。同时,设立15个督学责任区,明确片长、组长、副组长,将受聘责任督学细分到每个责任区和学校(幼儿园),采取实地查看、随堂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挂牌督导,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助力长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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