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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药品价格监测引导市场、服务群众作用,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按照全市关于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安排部署,区医保局积极分析研判,科学确定监测点,持续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工作。
一是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检查组将192种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药品及30种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包含连花清瘟、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分别开展常用药品价格月动态监测及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周动态监测,实时掌握药价变化,科学分析药价趋势,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形成报告上报市局,为全市药品价格监测工作提供数据参考。
二是实地检查,跟踪监测。结合日常监督稽核工作,检查人员对常用药品及新冠治疗药品销售价格开展不定期随机现场抽查,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销售价格出现涨跌的品种进行实地检查,逐一比对医保结算系统数据、现场销售价格标签,核查了解价格变化原因,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药品价格整体平稳。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持续开展药品价格管理及常态化监测工作,逐步充实监测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成果应用,探索优化监测方式,维护药品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