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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近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6名退役士兵补缴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
此次补缴的6名退役士兵均为安置到事业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安置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养老保险补缴程序为由安置单位通过本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报,经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审定后办理补缴手续,完成补缴后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表、养老保险征缴单及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财务工作程序将接续资金划拨到各接收单位。
为退役士兵补缴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是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收到一批补缴申请,核实一批,补缴一批的工作制度,切实把退役士兵的合法利益放到首位。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收集补缴申请资料,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政策落到实处,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区退役军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