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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法院鸣犊人民法庭喜获殊荣获评全省“示范法庭”

2022-08-15 11:31  长安区人民政府

全省第二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报,对全省第二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长安区法院鸣犊人民法庭喜获殊荣,获评全省“示范法庭”。

这既是对鸣犊人民法庭提升审判质效、创新便民机制、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长安区法院着力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打造司法便民“桥头堡”“生力军”具体成效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立足“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功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六个院”建设目标,积极践行“1863”工作法,全力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并前往8个基层人民法庭实地调研,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人民法庭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并组织部分法庭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先进兄弟法院学习。克服重重困难,加强上下协调,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向人民法庭倾斜,为各法庭配备了5名书记员,优先保障人民法庭每个审判团队达到“一审一助一书”或“一审两书”。对各法庭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重点对鸣犊法庭庭院、办公用房、审判法庭进行了改造修缮,完善了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了文化长廊,设立了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了法庭干警办公办案和人民群众诉讼环境的改善、优化和升级。

与此同时,在“示范法庭”创建工作中,鸣犊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效果不断优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进步。积极探索和强化司法便民服务机制,不断扩宽便民渠道,擦亮工作窗口,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电子送达、就地调解、网上开庭等多种方式,发扬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和诉讼成本。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定期开展司法服务“五进”和“法官进网格”等工作,加强与属地党委、司法所、派出所、街道办、村委会等主体沟通协作,及时对各基层组织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提供“一站式”司法确认,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和人民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及时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经济“三变”改革相关案件,妥善处理家事、邻里、宅基地纠纷及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辖区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

本次评定结果是对长安区法院前期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肯定和激励,更是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动员令”和“冲锋号”。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以此次通报为激励、为鞭策,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好“示范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持续推进“两化”建设走深走实,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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