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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好有奖励!长安区发放垃圾分类奖补资金49.5万元

2022-06-27 16:31  长安区人民政府

6月24日下午,长安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奖补暨工作推进会,对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42个先进单位和40名先进个人发放奖补资金共计49.5万元,并对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加快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奠定基础。

市城管局副局长杨卫华,长安区副区长杨永涛出席会议。10个重点行业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街办分管负责同志和受表彰单位及个人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的通报》,通报了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为15个示范单位、15个示范小区、12个示范村、20个先进个人、20个先进“三支队伍”受表彰代表颁奖。“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郭杜街办、市级垃圾分类先进集体长安区教育局、市级示范小区万科城小区相关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杨卫华充分肯定了长安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并从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区、街、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填报等四方面,对长安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

要思想高度重视,补齐工作短板。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上示范创建标准和任务时限,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建立专门机构,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对照本单位存在的短板,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要强化行业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区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要求,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工作,做好有物业的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管理,加强商业门店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做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和垃圾分类常态化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要夯实属地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各街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领导干部要带头进村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满意度及投放准确率。

要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包抓责任。

按照长安区“末梢治理、为民服务”“2+4”工作模式,街办和包抓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党建引领,督促包抓的小区物业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居民住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正确投放,树立强化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要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督导考核。

要严格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列入重点检查内容,每月对全区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商圈、商户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生活垃圾混投混装混运等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要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要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短视频、微信等载体,通过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形成持续性、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以小手撬动家庭来激发市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热情,引导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据了解,长安区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坚持“10+16”工作机制,推进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以点带线、连线成片”的思路,全力打造长安区行政中心和文苑北路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积极创新党建引领模式,依托“末梢治理、为民服务”“2+4”工作模式对城区412个居民小区进行包抓管理,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机关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开展党员进小区活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长安区在2021年度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中排名区县第二,全省垃圾分类示范区评审位列第二。建成区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行政企事业单位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校园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投放准确率达到75%。郭杜街办、区教育局被评为西安市垃圾分类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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