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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省生态环境厅于5月5日至30日期间,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交叉执法检查。
5月12日,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省厅交叉检查组至新城区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检查组主要对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和延续情况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情况,包括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排放口设置情况,排污数据记录和设施运行记录等。
今日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均属立行立改,执法人员已要求涉及企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生态新城分局将按照本次交叉检查内容和程序,继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未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辖区内污染源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