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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2月21日下午,长安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作会。全区77家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西安市新平台上线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长安区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切换期间相关考核工作进行强调。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医保工作能力。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强化医保工作领导、加强医保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医保政策规定。二是要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高度重视,认清当前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切实落实行动,对照医保政策规定,逐项自查、逐条落实、逐条整改,加强人员政策学习,履行协议诚信化,基金管理规范化;要切实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经办制度等,及时发现管理盲点、堵塞基金风险点。三是要改进医保服务质量。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转载市、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动态发布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要加强经办服务,不断优化简化医保办理流程。要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共同维护医保行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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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切换时间
(一)医保经办业务停办时间:2022年2月27日24时起,西安市暂停各渠道所有经办业务办理,包括:
1.经办业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所有窗口业务。
2.自助业务:参保和待遇的查询打印等所有自助业务。
3.网上业务: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大厅、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人社通APP、支付宝和微信等相关渠道所有涉及医保的网上业务。
(二)原系统停机时间:2022年3月11日24时起,原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本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购药等医保实时结算服务。
(三)医保业务恢复时间:2022年3月21日24时起,逐步恢复医保实时结算服务和其他医保经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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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医保经办业务停办期间(2022年2月27日24时至2022年3月11日24时),为医保经办机构处理内部业务及在途业务时间,参保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购药实时结算不受影响。
系统停机期间(2022年3月11日24时至2022年3月21日24时),为新老系统停机切换、数据迁移、政策配置、上线测试、网络检查时间,参保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购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医保经办窗口业务。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业务,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再逐步恢复业务办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变。
(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业务。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特殊门诊业务
1.住院业务:2022年3月11日24时前出院的,在原医保系统中办理出院结算;2022年3月11日24时后出院的,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就诊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2.特殊门诊业务:停机期间,发生的门诊特检特治、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特药等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就诊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新平台上线为由拒收病人。
(四)异地就医业务。异地就医人员在系统停机前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医保结算;停机期间出院或入院的,可在新平台上线运行后补办医保结算或持相关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五)医保卡业务。2022年3月11日24时起,西安市医保卡停止使用,原账户余额不变。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者中任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