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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构建综合评估救助长效机制

2022-02-18 16:50  碑林区人民政府

困难群众的求助事项、困难程度均有差异,而各项救助政策之间既互相关联、又存在信息壁垒。碑林区以综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主要目标,在全区各街道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在不改变各项救助业务原有办理机制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一门受理群众救助申请,通过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共享、多方协同、综合评估、聚合救助,实现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分头找部门”到“整体找政府’的转变。为确保部门协同高效运转,按照“区级统筹、街道主导、社区参与”的思路,全区构建了由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街道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社区评估工作小组组成的区、街、居三级体系,为综合评估、综合救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辖区坚持把综合评估作为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凡问必评。对于各个业务岗位,实施评估编号,按编号进行流转,一评到底。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等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明细指标,便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评估。救助评估过程中,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救助申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研发了“碑林区社会救助联助共享管理平台”,对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无纸化在线、实时、同步、高效评估。建立了以评估件数、评估时效、评估事项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等为维度的评价标准体系和排序机制,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全区评估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在实施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民政、人社、教育、工会、住建、司法、社会力量等救助资源,将群众需求与可适用的救助政策一一对标,符合一项救助政策的,办理一项救助,符合多项救助政策的,按照各项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顺序,开出复合型的救助“处方”,实现各项事务“成熟一项,并联办理一项”,发挥各项救助政策在解决群众困难方面的综合叠加作用。对于暂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实现信息“留痕”,纳入各部门救助监测范围。同时,为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救助需求,出台《社会救助“救助助理”服务运行办法》,设置虚拟“救助助理”岗位,精准链接全区各类资源,建立“政府+专业资源”为主体的“助理团队”,通过“资源链接+全程陪伴”的模式,打造“一助到底”深度救助服务模式。

针对一些困难群众因身体条件差、不熟悉政策而未申请相应救助等问题,辖区采取“走出去、送上门”的办法,不断扩大综合评估覆盖面。一是常态化探访。深入开展困难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探访活动,建立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第三方探访机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多主体探访队伍,将全区困难群众分类,通过每年、每季度、每月、每周分时分类探访,对摸排发现的困难群众予以综合评估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二是全覆盖监测。建立“一横四纵”困难群众立体监测机制,全区在各个小区院落设立了1472个困难群众信息直报点,形成了立体式、全覆盖、有韧性的预警监测网络。三是应急式响应。辖区各社区均建立了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队长,由社区工作者、医护工作者等组成的5-10人的“急难服务队”,当社区居民遭遇突发疾病、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时,急难服务队第一时间紧急入户探访、调查处置、妥善安排群众生活,综合评估帮办救助,做到“群众有急难、服务在身边”。

碑林区通过综合评估、综合救助,充分发挥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作用,优化了困难群众办理救助的“体验”,形成救助合力,使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基本得到了一次性、一揽子解决,使全区基本生活保障的“安全网”变得更加安全、稳定、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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