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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12月2日—12月3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联合区投资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市局下发清单中14户企业的原材料的监测报告,原料及成品的库存情况及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企业原料监测报告,对原料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的企业要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在2021年12月26日前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原料使用,12月26日以后不能再购买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原材料,并向企业下发《关于禁止使用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原材料企业告知书》及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危害性宣传单,使各企业在清楚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全力配合执法检查组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停止六溴环十二烷使用。
通过全面检查,鄠邑区清单中14户企业,关闭3户,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的企业2户,不含的9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企业的督办力度,确保在12月26日前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原料的使用,杜绝辖区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污染环境,切实提升辖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