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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扣“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主题,通过现场参与的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周至县营造了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人群熙攘的北大门里
虽已入冬,但暖阳高照。民警在周至县北大门以“马路学堂”为依托,设立宣传台、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读本。有群众骑电动车来现场参加活动,民警们亲自给电动车尾部一一粘贴反光警示条,告诉人们,“被看见,才安全”,切实增强群众的夜间行车安全。
活动现场,民警讲解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含义,传达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主题,参与群众与民警就交通安全问题进行积极互动,你问我答,气氛热烈。民警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大家在交通安全方面深刻认识到遵规守法的重要性,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时刻注意交通安全,更好地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朝气蓬勃的校园内外
楼观中队民警和哑柏中队民警分别走进辖区学校,为小朋友们带来了一堂丰富多彩、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课。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文明出行、“一盔一带”等方面为学生们一一讲解,引导学生们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乘坐车辆、如何识别交通信号灯等基本交通安全知识。并提醒孩子们把今天学到的安全知识回家讲给爸爸妈妈听,让家长接送孩子时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时孩子和家长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冬日暖阳中的八云塔下
事故中队民警前往八云塔广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小礼物、知识问答等形式,向现场参与活动的群众、快递外卖配送员、过往行人等,就发生频率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交通观念,提醒群众出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同时,民警详细分析道路交通形势,深入浅出地向现场群众讲解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使“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民警们精彩的讲解赢得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掌声,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秩序井然的车管所内
车管所民警以业务大厅为场所,向前来办业务的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一盔一带”应知应会知识。同时,利用大厅LED大屏幕,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向群众生动、直观地展示了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悲惨案例,面对面向广大群众讲解面包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告诫大家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提醒大家在冬季雨雪雾天、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下的出行注意事项,时刻把道路交通安全理念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守法规知礼让,做一名安全、文明、合格的驾驶员。
122”宣传活动,使群众对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更全面的掌握,参加宣传活动的驾乘人员和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摒弃陋习、文明出行、远离事故。
下一步,周至公安交警大队将以“122”品牌化的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群众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周至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