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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郭庭平带队督导检查周至县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工作,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立传、纪检组长赵国兴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周至县北大门检查点,郭庭平首先对路检现场联合执法的交警及环保执法人员进行了问候,随后听取了执法人员对机动车路检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现场执法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指导,最后郭庭平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机动车路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公安、环保两部门开展日常路(抽)检联合执法时,要加强对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的检查。对未悬挂号牌、未取得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等行驶的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查处;对可合法上路的农用三轮车,要加强尾气检测,对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农用三轮车,生态环境部门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将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纳入到日常路检工作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当天上午共检查机动车45辆,其中柴油车25辆,重型燃气车11辆,低速载货车1辆,超标车辆1辆。
下一步,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对尾气超标车辆及冒黑烟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护航十四运,保障全运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