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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下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四运含兴奋剂药品专项工作”第三督导组组长武卫东一行,对省体育场赛场周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含兴奋剂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参与了检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检查了省体育场周边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查看了含兴奋剂药品专柜设置、目录台账管理、警示标识、海报张贴、影像记录、包装加盖“运动员慎用”红印章或标贴、“陕药通”购药实名登记及签订承诺书等措施落实情况。
随后,督导组走访了周边医疗机构,细致查看了医疗机构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票、账、货、款是否一致;是否实行专库(专柜)存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是否存在超剂量、超时限使用;特殊药品与普通药品是否存在混放;以及含兴奋剂药品的品种筛查、目录建立、业务培训、教育宣传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对碑林区有关十四运及残特奥会含兴奋剂药品管理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继续落实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组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杜绝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确保运动会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和其他重大药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