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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6月2日上午,周至县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20家建筑工地召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警示教育培训会。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浪及企业项目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彦主持。
会上,执法人员首先向各参会企业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宣传手册,并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
随后,彭浪就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向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位学子寒窗苦读十二载,只待一朝金榜题名时,各企业一定要有高的站位,本着为考生和广大市民负责的态度,履行好社会职责。二是要在行动上坚决执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考期间相关保障工作要求,主动遵守高、中考备考和考试期间禁噪工作相关规定,杜绝噪声扰民,为周至县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备考应考环境。三是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一定要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日常环境管理中,为全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会议最后再次强调,在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500米区域内工地昼夜禁止施工作业。考试之前15天禁止夜间施工审批,各施工企业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一旦发现违规施工现象,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