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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上午9:30,莲湖区人民法院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区人民法院综合庭法官雷丹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区人民法院、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参加了庭审旁听。
2018年,莲湖区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莲湖区人民法院驻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莲湖区人社局与莲湖区人民法院通过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了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机制。该机制的施行标志着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向标准化、专业化、便民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一步。自该机制2018年运行以来,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615起,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后再次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共计1500余件,法院审理后裁审一致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案件裁审效率得到较大水平的提升。
区人社局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联动协作,通过有效整合仲裁院与法院的调裁资源,实现裁审衔接工作常态化运行,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更加高效便捷,有力提升了仲裁和诉讼的公信力,为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及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