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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商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商州区中心城区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区域内小区(村组)、单位实行静态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原则上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每户家庭每2天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指定地点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酒店、服装店、餐饮场所、景区、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6.区域内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放假,大学、技工学校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区域内及跨区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16日8时起执行,至2022年8月19日8时解除。商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0914-2366907。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商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