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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林德韧)体育法修订草案19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此次修订着力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聚焦解决体育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确保体育法与体育事业改革协同推进,做好体育相关领域的协调。
条文拟增加至109条
体育法在1995年颁布实施,2009年和2016年分别进行了个别条文的修改。此次修订草案,将现有的54条法律条文增加到109条。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体育事业改革实践需要法律的推动与保障,各类体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体育法与其他法律冲突的问题亟待解决,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国际赛事相关法律问题急需法律支撑,大量涌现的群众性商业性赛事活动需要法律监管作出回应。因此,修改体育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修订草案目前有11章,分别为总则、全民健身、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参与了此项工作的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田思源认为,修订草案注意了新法与旧法的关系、原则与具体的关系、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是一次比较全面、彻底的修订。
强化全民健身 保障运动员权利
当前,体育事业改革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全民健身、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发展不协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青少年体质下降趋势明显,体育组织发展不规范、体育产业发展不平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修订草案作出了积极回应。
为突出全民健身的重要基础性保障作用,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例如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区组织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针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修订草案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在校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修改“体育考试”条款,积极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最终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修订草案还新增运动员权利保障条款,加强运动员权利保护。调整运动员注册管理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条款,进一步推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更好发展。
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
此次修订草案新增了反兴奋剂章节,体现了我国反兴奋剂的决心。主要内容是将反兴奋剂条例进行提炼,总结上升为法律条文的内容,对反兴奋剂工作进行规范。
例如规定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国家建立反兴奋剂管理机制等等。
体育事业发展既要科学监管也要加大保护。修订草案用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三个章节分别予以体现。
“体育仲裁”章节是新增章节,旨在改变长期以来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现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仲裁制度。
新增“监督管理”章节中,加强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监管,进一步明确了体育行政部门对赛事监管的方式方法,并规定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熔断机制。
此外,修订草案还细化了法律责任,让修订后的体育法更加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