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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省创新创业深入发展,加快和规范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于9月15日之前申报。
此次申报条件为:已确定大学科技园建设的依托高校,且地方政府与依托高校签订合作或共建协议。园区建设和发展方向明确,已制定较为科学和相对完整的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成立相应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依托高校已制定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相关政策。
认定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70%以上。具有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在孵化企业使用场地面积应占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建有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
建有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每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和大学生创业实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可于9月15日之前申报,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通过认定的将纳入省级大学科技园管理服务体系。(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