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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财政厅发布2021年上半年全省财政运行情况,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通报相关情况。
上半年我省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
1-6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39亿元,占年度预算的60.7%,较上年同期增长29.9%,两年平均增长4.9%,其中税收收入1159.95亿元,增长38.2%,税收占比达到80.6%。刘红春表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基数较低,今年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稳中加固、恢复有力、动能增强,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8.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8.6%,较上年同期增长6.4%,支持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上半年,全省财政收支均完成过半目标。
上半年,中央下达我省和省级配套直达资金1005.7亿元,支出673.98亿元,有效弥补了基层财力,其中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超过450亿元,占直达资金支出近七成。
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66.27亿元,主要投向乡村振兴、“十四运”场馆建设等重点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刘红春介绍,新增安排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高校创新创业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统筹安排3亿多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实施重点研发计划。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引导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刘红春介绍,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拨付疫苗购置专项资金34亿元,扎实做好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就业,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继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下达市县就业补助资金22.52亿元,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医疗救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4.75亿元,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资金84.13亿元,支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