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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映衬下的古城格外美丽。(资料图片 首席记者 李明 摄)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市将多措并举,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全市优良天数力争达到26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排名稳定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
建立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许可
为强化源头管控,我市将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许可,积极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有序推进热电企业搬迁(替代)。鼓励企业自主升级,整体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指导完成不少于1家B级企业升A级、5家C级企业升B级的绩效初评及上报工作。
研究制定绕城高速以内高排放企业搬迁或退出“十四五”计划。完成蓝田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鄠邑区国维淀粉厂发电机组关停。三环内“化工、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行业企业中,传统高排放企业全部完成搬迁。制定我市2021年淘汰落后产能暨产业(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产能)退出。
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责令整改。开展5个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产业集群整治“回头看”工作。针对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并启动实施,杜绝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
新增供暖面积逐步采取分布式供热方式替代
我市将加快推进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建设。2021年电网建设项目开工2项,建成6项。新增集中供热需求必须由清洁能源热源保障,新增供暖面积逐步采取分布式供热方式替代。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站清洁能源全替代。2021年10月底前,明德供热公司完成清洁能源全替代。
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优化供给配比,新增天然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供暖需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天然气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能力达到全市日均3天使用需求。天然气占一次消费能源比重高于15%。城镇燃气企业具备本企业年总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严防燃煤散烧。对已确定的洁净煤供应网点,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结合实际开展煤质抽检,抽检率达到100%。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新增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纯电动率达到100%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2021年铁路货物周转量达到126亿吨公里,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50万吨。继续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公转铁”货运比例。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西安热电厂火电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并保持75%以上。
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更新比例不低于95%。新增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纯电动率达到100%。2023年现有天然气公交车全部完成电动化更新,其中2021年更新不少于1000辆。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在集中停放地开展监督抽测。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各区县、开发区每月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12次,检查机动车数量不少于400辆次。加大对中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的查处力度,降低超限、超载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定期对重要路口主要通道开展联合检查。对全市登记注册的国Ⅳ排放标准或环保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行治理。持续开展柴油货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管控联合检查,促使过境柴油货车绕行西咸北环线行驶,避让西安绕城高速通行。
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问题。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依法依规对不达标的油品进行查处和追踪溯源。
实现城区车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全覆盖
加强重点扬尘污染源管控。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围挡实施场内喷雾抑尘。新开工建设工地落实构筑物主体窗户全密闭要求,内外装修未完成前不得拆除密闭设施或降低密闭标准。轨道交通工程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竖井场地落实全封闭厂棚施工要求。施工工地涉及焊接等产生烟粉尘的工艺,须配备使用烟粉尘高效收集处理设备或在密封空间作业。推广装配式建筑,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严格拆迁、出土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出土工地在办理建筑垃圾清运手续时,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物拆除施工和拆除垃圾装载落实全方位湿法作业,消纳处置拆除(装修)垃圾的场所、资源化企业或移动处置设施,严格落实喷雾、喷淋、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严格落实煤炭、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严厉打击未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砂石场、黏土砖厂。
持续强化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广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实现城区车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全覆盖。各区县、开发区新增大型洗扫车辆不少于5台。开展国、省、县、乡道路抑制扬尘整治活动,加强道路保洁。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有机肥使用,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1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临潼区、蓝田县开展氨排放治理试点工作。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出台“西安排放限值”,试点实施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进一步减少排放。严控露天焚烧。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西安排放限值”,据此核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总量,并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垃圾焚烧发电厂载入企业排污许可证,2022年起实施。推进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禁售工作。
开展“全运蓝”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开展“全运蓝”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定我市“全运蓝”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聘请专家团队,强化精准分析和研判,加强十四运期间空气质量管控。开展VOCs污染专项治理。以PM2.5、O3协同控制为主线,制定并实施VOCs污染治理方案,多措并举,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开展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以扬尘污染、散煤复烧、生物质燃烧、柴油货车治理为抓手,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同时,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初步整合市生态环境局系统现有信息化平台数据,建设统一的污染源活动水平库。启动环保烟火监控二期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涉农区域烟火监控全覆盖。
开展“一市一策”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夏季O3成因分析与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机动车废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科学应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PM2.5在线源解析以及跟踪驻点等工作。在鄠邑区、蓝田县建设2个工业园区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
将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运用媒体曝光、公开约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等措施,夯实各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